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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为父“复仇”踢伤他人获刑
2025-05-19
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父亲受了委屈,儿子上门去“复仇”竟把人踢伤。近日,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男子陈某被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24年6月6日,陈某父亲与邻居陈某某因农田灌溉顺序发生争执,后被他人劝开。陈某听到此事后,于次日晚来到陈某某家中,用脚踢向陈某某胸腹部,致使陈某某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