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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来电,让83岁奶奶2天被骗12万……

2025-03-28 16:03:00     阅读量:0

明知上线诈骗,仍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甘当诈骗分子的“工具人”上门取款,协助实施诈骗。经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卢某、李某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2024年6月18日一早,张奶奶家里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张奶奶拿起固定电话,对面传来一声“奶奶”。83岁的张奶奶有些耳背,但听到这声“奶奶”,她便认定对方是自己唯一的孙子阿华(化名),于是便开心地和“孙子”聊了起来。“阿华”对张奶奶嘘寒问暖一番后,称自己中午要参加同学聚会,便挂断电话。

下午4点多,张奶奶家里的固定电话再次响起,对方自称是公安局民警,说“阿华”在同学聚会时调戏妇女被抓,要交2万元赔偿金才能放人。听到“孙子”的求救声,张奶奶乱了方寸,赶忙答应下来。双方约定,当天下午6点半,张奶奶在小区门口把2万元现金交给身穿黑色外套的“派出所所长”。6点半,张奶奶如约将2万元现金交给了一名自称是“派出所所长”的男子,对方拿着钱径直离开。

没想到,此后,对方又以需要保释金为借口,再次向张奶奶索要钱财。张奶奶按照同样的流程,又给了对方10万元现金,却迟迟得不到“孙子”安全回家的消息。直到6月20日,张奶奶渐渐感觉不对劲,赶忙联系儿子,才知道孙子在家里好好地。惊觉被骗后,张奶奶赶忙报了警。

无独有偶,6月20日当天,同样报警称被骗的还有86岁的马爷爷,他的被骗过程和张奶奶一样。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这是一个专门针对老年被害人的诈骗团伙,主要采取“装孙子”电话诈骗与线下取款相结合的方式。6月21日凌晨,公安机关将贺某、卢某、李某抓获归案。

经查,2024年6月,贺某通过某境外软件搭识陌生人,对方称给他介绍工作,只需要到浙江、江苏等地帮助取款,再换成U币(一种虚拟货币)汇给对方即可。双方约定,每取1万元现金可以提成300元至400元。贺某立刻答应下来,并纠集了卢某、李某,3人连夜驱车前往江阴。按照分工,由贺某和上线联系,卢某下车去取款,李某负责开车,得到的提成款平分。

6月18日,贺某等3人执行第一次“取款任务”后,就意识到这可能涉嫌诈骗犯罪,仍决定继续帮助上家取钱。短短3天,贺某等3人陆续在江阴、浙江湖州等地帮助转移现金28万元。

2024年10月,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贺某等3人提起公诉。今年3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吉静静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