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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2025-03-28 16:01:00     阅读量:0

山东理工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齐国故都、中国陶瓷名城、世界足球起源地——山东淄博,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高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

学校总占地面积3600亩,分东、西(主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51万册,固定资产总值近3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亿余元。学校设有25个教学单位,25个校级研究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900余人。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9个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农业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等5个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有本科招生专业73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14个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专业通过了师范类二级专业认证。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人员2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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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sd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9:00—2025年4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2025年4月8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
https://rsgl.sdut.edu.cn:8678/zp.html,招聘门户仅支持电脑端登录及查看信息)进行账号注册,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s://rshch.sd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2)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模板见附件2);无单位人员,需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明确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模板见附件3)。其中主要学生干部的条件为: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及以上团干部职务,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党支部书记职务,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以上职务任职须满一届(不少于10个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2025年4月8日16:0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2025年4月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

(1)辅助1-2、辅导员1-2、教师7岗位考务费

①笔试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通过初审并且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在招聘系统显示进入笔试环节,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②面试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务费一律不退。

(2)教师1-6、辅助3岗位考务费

①面试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通过初审并且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在招聘系统显示进入面试环节,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②笔试考务费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笔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一律不退。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需要在报名阶段维护“是否申请免缴费”项目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教师1-6、辅助3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教师1-6、辅助3岗位面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教师1-6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为技能展示。

辅助3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答辩成绩占3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70%)。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教师1-6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辅助3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2.教师7、辅助1-2和辅导员1-2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教师7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辅助1-2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辅导员1-2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教师7岗位的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课堂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答辩主要考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助1-2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业务能力等。

辅导员1-2岗位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王老师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0533-2780019

监督电话:0533-2789002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15253342980(焦老师)、18769885342(李老师)

滨州医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省属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省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现有烟台、滨州两个校区。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医药学科优势突出,残疾人和康复高等教育特色鲜明,医、理、管、工、教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医学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滨州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图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以外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s://rsc.bzmc.edu.cn/main.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6日9:00-4月2日16:00。

2.查询时间

2025年3月26日11:00-4月3日16:00。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s://rsc.bzmc.edu.cn/main.htm)点击浮窗(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122.51.154.70:18080/)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及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s://rsc.bzmc.edu.cn/main.htm)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

(2)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2025年8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

(7)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和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

(8)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9)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5年3月26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5年3月26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6日11:00-4月3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和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的30%和70%,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s://rsc.bzmc.edu.cn/main.htm)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的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
https://rsc.bzmc.edu.cn/main.htm)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我校将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913280

监督电话:0535-6913056

监督邮箱:byrczp@bzmc.edu.cn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以水利为特色,以工科为优势的高职院校,具有67年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水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承“上善若水、海纳百川”的校训,遵循“水利特色、工科优势、凝练品牌、强化服务”的办学思路,确定了“立足水利、面向社会、服务一线”的办学定位。学校是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学校荣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网络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体育优秀单位”“山东省节水型高校”“山东省绿色学校”“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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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辅导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其余岗位人员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进入面试后按规定时间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cvc.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4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8日11:00—4月4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上报名系统(
http://hyqd.sdwcvc.cn/shzpks),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学校官网和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8日11:00—4月4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cvc.edu.cn/)公布。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及《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3月28日前取得)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

(6)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已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研究方向一致的,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9)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签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师、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辅导员职业能力相关知识三部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cvc.edu.cn/)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cvc.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cvc.edu.cn/)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和辅导员岗采用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教师岗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辅导员岗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答辩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等。

教辅岗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wc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7983925

监督电话:0633-798394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1203室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山东省水利厅,是一所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主,承担全省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技工院校。山东省水利职工大学创建于1982年,承担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面向全省开展成人大专教育。2013年,两校合署办学,形成大专教育、技工教育、短期培训“三位一体”的办学格局。

学院座落于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批全国水利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全国水利行业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院校、山东省首批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群建设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全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表现突出单位、山东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山东省最具招生影响力技工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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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进入面试后按规定时间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w.net/)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4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28日11:00—4月4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水利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在学院官网首页http://www.sdcw.net/“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3日16:00后,学院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的各类通知均通过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3月28日11:00—4月4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情况通过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w.net/)公布。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山东水利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应于2025年3月28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

(6)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8)招聘岗位有医师执业证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须在2025年3月28日前取得)。

(9)《山东水利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10)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三部分。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查询通知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通过山东省水利厅官网(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w.net/)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dcw.net/)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时在山东省水利厅官网(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sdcw.net/)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体检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察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l: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根据学院实际,我院此次公开招聘先体检后考察,并依次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
http://wr.shandong.gov.cn/)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w.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5030

监督电话:0533—3825018

邮 箱:sdcwzzrsc@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山东水利技师学院行政楼三层316办公室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