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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冯彬:为未成年人“触网”打造全面保护体系

2025-04-01 06:37:00     阅读量:0

来源:环球时报

数字化时代,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的年龄愈发提前,其使用频率和时长也不断攀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上升至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增至97.3%。关于未成年人沉迷社交媒体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心理健康、学习效率和社交能力的危害,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如何在保障未成年人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有效规避其潜在危害,已成为各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在这一领域,我国可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本国国情与实践,通过多层次、多主体协同发力,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运作有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一是完善针对未成年人的法规体系,建立一套系统、全面的网络使用规范。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聚焦“引导—信任”,强化“溯源—识别”,优化“长效惩戒”,进一步制定完善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网络行为的法律法规。除了明确未成年人在使用社交媒体、在线游戏等互联网服务时的最低年龄要求,并规定互联网企业必须对未成年人账户进行严格审核等之外,打造标志性的案例,对相关利益主体,无论是平台还是MCN,进行有效打击。

同时,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还应兼顾其数字权利,例如确保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享有隐私保护和适宜的内容访问权。这些措施不仅能有效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也为互联网平台的合规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平衡技术创新的治理与监控效能,在有效运用技术应对未成年人网络风险的同时,避免深度入侵性的监控技术发展带来更加负面的外部效应。随着年龄验证技术需求的增加,我国需要大力支持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和生物识别技术开发更加精准的年龄验证工具,确保未成年人无法绕过身份审核注册不适宜的网络服务。此外,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过滤工具,能够帮助家长和教育机构有效管理青少年的在线行为,确保他们接触到的内容安全且具有教育意义。政府可以通过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投入更多资源。

三是加强监管机制是保障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在无法杜绝的情况下,使用人工智能赋能,在特定情况下,确保未成年人在“智能体”伴随下上网,从而达成有效的中间选项。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我国可以建立更严格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监管体系,包括设定最低使用年龄限制、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并要求企业实行“双重验证”等技术手段,以确保未成年人账户的真实性。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时监控未成年人网络行为,及时发现潜在的网络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或可成立一个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委员会,协调各部门的监管工作,并推动社会资源的整合。

四是推广数字素养教育是提升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的基础。应在学校教育中加入数字素养课程,帮助未成年人了解网络风险,学习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并掌握识别虚假信息和网络欺诈的技能。同时,可以通过社会化宣传活动,例如网络安全月和主题讲座,提升家庭和社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安全保护氛围。

五是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环境的主要提供者,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企业需要优化年龄验证系统,并开发针对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在设计产品时,应充分考虑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认知需求,确保产品符合儿童保护标准。为了保障这些措施的落地,政府可以制定清晰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保护义务的企业施加相应的处罚。

六是政策的科学制定离不开可靠的数据支持。需要定期开展关于青少年网络使用行为及其心理健康影响的大规模调查。这些研究可以涵盖青少年的网络使用习惯、内容偏好及网络风险对其学习、社交和心理健康的影响。通过对不同年龄段、性别和地区青少年的行为进行分类分析,可以为政策制定提供更加精准的依据。此外,建立长期监测机制,有助于评估已有政策的效果,并为未来的政策调整提供参考。(作者是复旦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