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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025-04-14 00:12:00     阅读量:0

近日,市政府印发《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商政办发〔2025〕9号)。现将《商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决策部署,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制度,着力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新模式,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

三、制定过程

参照临近地市配售型保障房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方案》(初稿),通过征求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四部分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建设标准、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定义、实施原则、管理职能等四部分内容。

二是建设标准。包括购买对象、房源筹集、配售管理、相关责任等四部分内容。

三是支持政策。包括土地政策、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金融、税费优惠等五部分内容。

四是保障措施。包括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宣传引导等四部分内容。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洛市辖区内城市(县城)建成区和开发区的配售型保障房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人:商洛市房产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