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促进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宸
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法规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仅有12条的短小法规,以“小快灵”立法的形式,聚焦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置了一系列针对性条款。
为什么要推出这样一部法规?法治又将在规范和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中起到什么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专门立法解困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湖南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上持续用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当前,我省存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力度不够,科技金融服务产品和模式不够精准和丰富,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政府投资基金的考核、容错、让利、激励等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科技金融的稳定长远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法治保障。”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明政介绍,以立法完善对科技金融发展的支撑保障,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对于我省科技金融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若干规定及时将我省在深化科技金融改革、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激发科技创新主体活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生态,进一步发挥金融“活水”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难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足额贷款支持,同时,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等特征及企业规模较小导致金融服务产生的收益较低等特点,也制约了金融资本的投入动力。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痛点,若干规定提出了一系列破解之道。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卿晓英介绍,若干规定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政府建立科技金融统筹推进工作机制、融资需求对接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交流合作。
若干规定还明确了金融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举措。如法规第三条规定政府应当设立科技创新类基金,并根据需要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第四条明确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第五条鼓励保险机构建立科技保险理赔快速通道;第六条鼓励金融机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等。
若干规定同时明确了对科创类基金风险防控和考核评价,规定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加强对科创类基金合规监管,并明确对科技创新类基金进行分类别差异化考核。
如何落实有法必依?多个部门出实招
若干规定明确,省、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常态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机制和资源共享机制,推动科技创新投融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并动态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如何将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省科技厅副厅长周斌表示,将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朋友圈”,鼓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全省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特色专营机构”。建好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资源库”,加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力度,引入科技信用担保,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特色产品扩面放量。
若干规定中,第四、五、七条分别对银行、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作出相关规定。下一步,全省金融系统将采取哪些落实举措?
“我们将全力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着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支持。”省委金融办副主任罗栋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或专营机构,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加强湖南股交所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等专板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挂牌托管、上市培育、培训咨询等服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缺抵押、缺担保的问题,将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担保产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提高最高担保额度和代偿风险容忍度。
当下,湖南正不断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类政府投资基金体系。省财政厅副厅长刘见介绍,去年9月,湖南省金芙蓉投资基金正式发布,省财政已出资设立湖南省金芙蓉科创引导母基金,规模30亿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下一步,将加快落地新设基金,优化整合存量基金,协同联动各类基金,充分发挥基金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引导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