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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委巡察公告

2025-03-17 22:33:00     阅读量: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5年3月13日至6月13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委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设立邮政专用信箱:山西省长治市0058号邮政信箱;接访电话:15835517449(受理电话时间:08:00-18:00);来访群众接访接待点设在市公安局主办公区4楼信访室(419室);意见箱分别放置在市公安局主办公区、东办公区、北办公区、监所办公区大门口;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至6月9日。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5年3月13日

(来源:平安长治)

编辑:邢璐霞